1、申请人必须提供个人资金证明,如显示过去若干月中存款证明原件和活期存折等,每人5万元或其他有价证券和股票交割单等,并提供房产证明和汽车所有权证明。如果申请人的资金证明属于配偶的,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。
2、如为私营业主,请提供:营业执照及验资报告;情况说明一份,说明业务范围及员工人数;近期企业收入所得税水单;近期企业银行对账单,显示每日交易内容。
程序:
1、递交有效的护照。
2、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,例如有关自己出生、婚姻状况、学历、工作经历等的证明。
3、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。签证不同,表格也不同,多数要用外文填写、同时提供本人照片。
4、前往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。
5、大使馆或者领事馆,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,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。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,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。
6、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,将审批意见通知驻该国使领馆。如果同意,即发给签证。如果拒绝,也会通知申请者。
7、缴纳签证费用。